各镇街、市直团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共青团十六大精神,激励青年文明号集体向更高层次创建,引导更多的青年集体立足岗位,提效创优,进一步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团市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于7月上旬至8月下旬开展邹城市第二届“十佳青年文明号”和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党的十七大和共青团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提高职业文明水准、促进行业文明建设为宗旨,通过树立具有时代特色、与时俱进、积极实践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青年集体典型,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生态靓市、和谐新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十佳青年文明号”评选范围和条件:
(1)已获得我市市级及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均可参选(含国家级、省级和济宁市级),已经获得过十佳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根据全市青年文明号活动要求和本行业实际,围绕“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一流、人才一流”的创建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尤其在提高青年文明号科技含量、文化含量、信用含量和创新含量上取得积极成效。创建工作每年都有新的发展、新的进步,在全市创建工作中提供有益经验,得到社会肯定,有一定推广价值。
2、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参选条件:
(1)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的70%(特殊行业可放宽至50%)以上,负责人中有1人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包括工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
(2)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
(3)创建氛围浓厚,全体成员须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熟悉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服务承诺内容。
(4)全体成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都应体现出高度文明素养和牢固的信用、质量、安全、效益观念。
(5)积极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和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取得较好的人才、经济和社会效益,其经济效益、管理水平、职工素质在本地或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
(6)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帮扶困难青工”、 “抗震救灾”等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7)团组织健全,团的活动规范,团员青年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8)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形象良好,工作成绩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三、实施步骤
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上报材料阶段
推荐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初评,优中选优,推荐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最优秀的青年集体参选,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参评“十佳青年文明号”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要认真填写《邹城市第二届“十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2),推荐参评2008年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要填写《邹城市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3)。推荐单位要分别上报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均一式二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以上材料均应于7月10日前报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考察评审阶段
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青年集体,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单位如初审或公示不合格,将不予补报。对“十佳青年文明号”的评选,组委会在对所有推荐材料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组成考察组实地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评定,确定排名靠前的20个青年文明号集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采取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投票和面向社会进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十佳青年文明号”(网上投票地址:www.zcw.gov.cn)。 2008年市青年文明号的评选,由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组委会从申报单位中无记名投票产生。
3、命名表彰阶段
邹城市第二届“十佳青年文明号”和2008年市级青年文明号各评选命名10个。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于8月下旬对评选出来的“十佳青年文明号” 和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命名表彰。
4、集中宣传阶段
利用新闻媒体和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十佳青年文明号” 和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宣传,在全市基层团组织和窗口行业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十佳青年文明号” 和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各级团组织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按照标准、程序,从严掌握,优中选优,严防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参选单位的代表性、示范性。
3、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团组织和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使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邹城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工农部,联系电话:5252388;邮箱:zctsw@yahoo.com.cn。
附件1:邹城市第二届十佳青年文明号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邹城市第二届“十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附件3:邹城市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共青团邹城市委员会
邹城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2008年7月2日
附件1:
邹城市第二届“十佳青年文明号”推荐名额分配表
|
单 位 |
名 额 |
单 位 |
名 额 |
|
市公安局 |
2 |
市邮政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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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办 |
3 |
市供电局 |
2 |
|
市财政局 |
1 |
市人民银行 |
1 |
|
市地税局 |
2 |
市网通公司 |
1 |
|
市国税局 |
2 |
市移动公司 |
1 |
|
市建设局 |
3 |
市交通局 |
1 |
|
市经贸局 |
2 |
市机关团委 |
5 |
|
市卫生局 |
2 |
市民政局 |
1 |
|
市文物旅游局 |
2 |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1 |
|
市公路局 |
1 |
市广播电视局 |
1 |
|
市工商局 |
1 |
总计 |
36 |